公司組織

  • 公司之組織結構
  • 各部門主營業務

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:

部門主營業務
稽核室負責稽核制度之建立、執行及評估公司作業實施成效,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本公司與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,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。
董事長室負責執行董事長交辦專案之研究分析及規劃執行。
總管理處針對集團各公司之重大財務、業務事項,提供相關建議,俾供決策參考。
總經理室負責督控各部門目標落實執行並追蹤檢討及地政相關業務。
城區經營處負責整合集團資源,發展冠德城區經營模式。
開發投資處負責土地開發、新事業之評估、投資及轉投資事業之管理。
規劃設計處負責建築個案規劃設計相關業務。
業務處負責業務銷售、廣告企劃及客戶服務相關業務。
資訊處負責處理公司電腦化之規劃、推動及電腦硬體資源調度與維護,督導集團各關係企業之資訊相關事務。
行政管理處負責處理公司人資及總務相關業務,督導集團各關係企業之行政相關事務。
財務處負責會計、股務作業及資金之規劃與管理,督導集團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相關事務。
法務處負責處理公司各類契約之研擬、審核內外部函文與管理俾利風險控管,綜理執行各項訴訟案件、法令遵循及法律風險控管,督導集團各關係企業之法律相關事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