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店區行政生活園區都更案
| 標題 | 新北市新店區行政段645地號等2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|
|---|---|
| 個案主旨說明 | 新北市第一件行政園區都市更新案 |
| 實施者與規劃團隊 | |
| 實施者 |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|
| 更新規劃 | 弘傑不動產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|
| 建築設計 | 上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、丹下都市建築設計事務所 |
| 鑑價機構 | 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、泛亞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、信義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|
| 其他 | 無 |
| 案情概要 | |
| 所在地 | 新北市新店區 |
| 面積 | 12003.90平方公尺 |
| 使用分區 | 行政園區特定專用區 |
| 實施方式 | 權利變換 |
| 權利人 | 新北市、中華民國、中華電信等10人 |
| 其他 | 無 |
| 工作項目 | 時間 | 說明 | 檔案下載 |
|---|---|---|---|
| 申報開工 | 106/4/10 | 工區鳥覽圖(106.08.24).JPG | |
| 建照核准 | 1900-01-05 | ||
| 核定都更事業計畫書(附件) | 1900-01-07 | 本案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 | |
| 核定都更事業計畫書-2 | 1900-01-07 | 本案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 | |
| 核定都更事業計畫書-1 | 105/08/17 | 本案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 | |
| 核定權利變換計畫書(附件) | 1900-01-07 | 本案核定權變計畫書(附件) | |
| 核定權利變換計畫書 | 1900-01-07 | 本案核定權變計畫書 | |
| 本案公開資訊簡介 | 1900-01-16 | 依「新北市都更案實施者提供諮詢服務與資訊揭露處理要點」公開資訊 | 新店行政園區案簡介.pdf |
| 聽證會 | 105/05/05 | ||
| 第五次及第六次專案小組審查 | 1900-01-20 | 都更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審查 | |
| 第四次專案小組審查 | 1900-01-23 | 權利變換計畫審查 | |
| 第三次專案小組審查 | 1900-01-23 | 都更事業計畫審查 | |
| 第一次及第二次專案小組審查 | 104/07/06 | 都更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審查 | |
| 事業計畫報告書公展版本4 | 2015-06-01 | 本案事業計畫公展版本報告書 | |
| 事業計畫報告書公展版本3 | 2015-06-01 | 本案事業計畫公展版本報告書 | |
| 事業計畫報告書公展版本2 | 2015-06-01 | 本案事業計畫公展版本報告書 | |
| 事業計畫報告書公展版本1 | 2015-06-01 | 本案事業計畫公展版本報告書 | |
| 權利變換計劃書公展版本4 | 015-06-01 | 本案權利變換計畫公展版本報告書 | |
| 權利變換計劃書公展版本3 | 2015-06-01 | 本案權利變換計畫公展版本報告書 | |
| 權利變換計劃書公展版本2 | 2015-06-01 | 本案權利變換計畫公展版本報告書 | |
| 權利變換計劃書公展版本1 | 2015-06-01 | 本案權利變換計畫公展版本報告書 | |
| 公辦公聽會 | 104/06/15 | 地點:新店區公所四樓多功能會議室 | |
| 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報核 | 104/05/15 | 本案於104年5月15日掛件新北市都更處申請報核 | |
| 自辦公聽會 | 104/4/30 | 地點: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0號4樓(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四樓會議廳),將說明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之目的與內容,歡迎相關權利人與民眾參與 | |
| 動線規劃 | 人車分離營造安全便利的動線系統,並維持原地方行政街紋理,規劃八米人行徒步區 | 07.JPG | |
| 新店運動中心規劃設計 | 建構優質的運動環境與豐富多元的運動設施,創造新北市民健康幸福的新生活 | 06.JPG | |
| 開發理念與構想 | 落實對區域發展之整體考量與公益性,結合辦公與居住休閒帶動區域經濟與都市機能,作為公辦都更的最佳典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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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基地定位 | 配合新北市整體構想,提供人文商務生活機能,以複合的生活與行政服務,成為新北市南區行政中心 | 圖片2.jpg | |
| 建築量體與機能規劃 | 本案開發主體包含行政辦公中心、新店運動中心與住宅大樓三項。 | 圖片33.jpg | |
| 夜間照明設計 | 以節能燈具設計,並以明亮的屋頂鑽石意象來強調人民的希望之光指引位置,打造區域性地標意象 | 圖片1.jpg | |
| 建物立面設計 | 以燈塔為意象,打造新店新地標 |
北向拷貝.jpg 南向.jp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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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基地景觀、建物配置 | 留設最大開放空間,綠美化營造最優質的環境,有善鄰里提供最大公益 | MK1424-20150325.jpg |